信息提供日期:2026-01-28
“江头锦苑”前期物业管理项目
补充通知
各投标人:
本补充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,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,若补充通知跟招标文件有相抵之处,以本补充通知为准。
一、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物业管理招投标概况--投标须知--(十三)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:采取普通住宅小区二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,现修改为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:采取普通住宅小区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。
二、其它按已发布的内容执行,本补充通知未涉及的内容不变。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网站关于本工程发布的其它相关信息,如有遗漏,招标人概不负责。
永嘉县嘉泰建设有限公司
永嘉瑞合置业有限公司
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2026年1月28日
附件:温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指引(一级)